2015 NTU CHEMCAMP
報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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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書面報名制:
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官方網站、FB粉專或各高中校方),
屬實填妥、監護人簽章後,請寄至: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學會 李鎮宏收
避免郵政問題煩請掛號,報名一律以郵戳為憑,至11/21(五)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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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生補助計畫(上限2名,得不足額錄取):
為鼓勵經濟清寒且對化學有興趣的學生也能夠獲得學習與體驗的機會,
特別設立此計畫。參加者將不用繳交報名費,但不包含來回交通費及非營期費用。
除報名表外,欲申請者請再備下述文件連同報名表一同掛號:
(1)低收入戶或其他經濟證明
(2)教師或社工人員推薦函
(3)簽署清寒計畫切結書
*切結書內容 : a.申請者不得同時申請一般名額
b.除非重大天災人禍事故,否則錄取後不得放棄資格
c.因為需繳交計劃效用評估,營期結束後須繳交1000字心得並可以為我們所用
d.為保障個人資訊,自錄取名單公告至營期活動都不會區別及透漏清寒計劃身分,
若有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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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確認:
收到報名表後,將會有工作人員寄送確認電子郵件至報名表上的聯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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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擔心郵政處理不及:
請於11/17(一)(含)前填寫完報名表,先拍照(字清晰可辨認)將照片傳送至 b01203012@ntu.edu.tw
主旨請打:報名通知
內容請打:報名人姓名、聯絡電話、報名表寄件日期
若我們於您寄件後四個工作天(不含寄送日)後仍未收到報名表,
將會有工作人員以電話通知您盡快再寄一次報名表(郵戳以電話通知之下一個工作日為憑),我們將多等候數日。
若信件之郵戳未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而您也未有此動作,無論任何因素,很抱歉我們恕不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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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報名:
(1)報名後即發現:請至FAQ→"我要提問"留言說明不能參加,或來信聯絡,將會有工作人員以電話聯絡確認後即可。
(2)錄取名單公告後:請靜待電話,會有工作人員主動打電話與你進行確認,屆時再跟他表示放棄資格。
(3)繳費後:請至FAQ→"我要提問"留言說明不能參加,或來信聯絡,將會有工作人員以電話聯絡確認後即可。
請注意:請參考繳費須知內的退費說明,因為接近營期放棄資格會影響備取同學的權益以及我們材料準備上的
金錢損失,將依距離營期時間而減少一定比例的退費金額。
*報到時將會有身分核對,請不要擅自將資格給予他人,我們將不予以報到及參與活動。